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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联合啤酒集团关于设立“嘉禾”奖学金的决定 [联集字(2006)7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现将联合啤酒集团第二届“嘉禾”奖学金发放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嘉禾”奖学金针对以下股东的直系子女设立:
1、持股在10万股以上或本办法公布时已持股五年以上且本办法公布后没有转让股份的股东;
2、“嘉禾奖学金”针对全日制大学本科教育而设立(不包括成人教育、在职教育及研究生教育等),符合条件者在本科教育期间每年可获得一定数额的奖学金,期限为四年。考生成绩应在本一分数线以上。
二、获得“嘉禾奖学金”的条件及奖金额度:
1、考入国内排名前100名重点大学者,每年可获得2000元的奖学金;
2、考入国内专业排名前十名的重点专业或前二十名的重点大学者,每年可获得3000元的奖学金;
3、考入国内著名大学者,每年可获得5000元的奖学金;
4、考入国际著名大学者,每年可获得10000元的奖学金。
三、学校及专业的认定
1、具体学校和专业的排名均参照当年国内相关研究机构的年度报告,每年高考前公司公布所参照的研究机构及学校和专业排名;
2、国内著名大学为以下十三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
3、国际著名大学是指参照国际相关研究机构年度报告的前50所国外(不含国内及港、澳、台地区)院校。
四、具体实施细则待高考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五、届时将举行第二届奖学金第一次及第一届奖学金第二次发放的颁奖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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